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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粮食最低收购价公布

    信息发布者:临汾村网通
    2017-04-28 14:53:52   转载

    每年的粮食最低收购价,对于粮食种植户来说无异于风向标,到底种啥好,市场起伏太大,还是要看国家政策。近日,国家粮食局在《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当中,公布了若干粮食作物的最低收购价,以及相关惠农措施:

    1.最低收购价涉及4个品种


    ①小麦最低收购价为1.18元/斤(三等);

    ②早汕稻最低收购价为1.3元/斤(三等);

    ③中晚汕稻最低收购价为1.36元/斤(三等);

    ④粳稻最低收购价为1.5元/斤(三等)。


    2.鼓励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粮食收购


    ①国家将引导各地通过订单收购、加工收购、打造品牌等措施,进一步活跃市场、促进流通;

    ②重点鼓励粮食企业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探索建立包括订单生产、烘干清理、收储加工、质量检测、营销促销和信息服务等在内的一体化粮食产后服务网络;

    3.保护农民售粮权益


    ①国家规定,各收购网点要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切实增强为农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便民服务;

    ②严格把好最低收购价粮食验收关,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有关规定,强化库存监管,确保入库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

    ③依法依规加大对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发生压级压价、拖欠农民售粮款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确保政策落实不出偏差、不打折扣;

    ④国家明令各地粮食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农发行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多渠道筹集收购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


    4.加强宣传引导,避免“囤粮滞销”


    通知指出,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粮食收购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以避免出现“囤粮滞销”现象。

    不过,国家粮食局的通知发布后,不少农民朋友还是略感失望,主要是对于玉米、大豆等作物的最低收购价迟迟未出台表示不解。很多人觉得公布小麦和水稻的最低收购价格,其实指导意义并不大,因为如果手里的地是水田,谁也不会轻易改造成旱地了。加上小麦和水稻都是口粮,政策上的保护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种植户更急切想知道大豆、玉米等替代性更强的作物,它们的相关政策如何。特别是有的农户去年还因为响应国家号召改种了大豆,结果今年也没赚到什么钱。乡妹建议广大种植户朋友,如果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持,对市场动态没有把握,也没有做市场调研的话,还是不要盲目改种作物了。


    附:2017年粮食最低收购价实行省份和参与企业

    实行省份:包括河北、河南、山东、江苏、湖北、安微六省在内的小麦主产区;早稻主产区,即江西、安徽、湖北、湖南、广西五省。中晚稻主产区,即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11省(区)。

    参与企业:

    ①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受中储粮总公司委托的中粮、中纺、中航工业、农垦集团所属企业及有关地方骨干企业;

    ②上述省份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

    ③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7个主销区省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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