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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已发话!临汾老人以后能享受这些福利了!赶紧告诉你家人

    信息发布者:临汾村网通
    2017-06-24 20:38:50    来源:中国政府网、山西民政府厅   转载

    重磅消息!

    咱山西老人又有福利啦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提出要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

    摸得着的实惠

    那么意见提出了哪些重要福利

    一起来看看





    基本生活保障



    1、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2、鼓励和支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临时或短期托养照顾服务。 

     3、除极少数超大城市需按政策落户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公共设施服务


    1、加强社区、家庭的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等。  

    2、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为老年人提供优惠和便利,鼓励公路、铁路、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3、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医疗健康服务


    1、鼓励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2、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3、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合作机制。  

    4、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失能人员特别是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5、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老年人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文化教育服务

    1、推动具有相关学科的院校开发老年教育课程,支持兴办老年电视(互联网)大学,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  

    2、减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费。提倡乡镇(街道)、城乡社区落实老年人学习场所,提供适合老年人的学习资源。  

    3、为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因地制宜配备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器材。引导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开设老年阅览区域,提供大字阅读设备触屏读报系统等。


    其它相关服务

    1.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  

    2.贫困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依法依规给予其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免费优惠服务。  

    3.进一步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放宽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受案范围  

    4.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开设一定学时的老年人护理、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  

    5.鼓励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引导公民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老年人责任。倡导制定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支持政策,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

    咱山西老年人

    除了可以享受国家的福利

    还有很多省内福利哦

    山西老年人社会优待


    1、进入本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旅游景区免头道门票,进入其他旅游景区享受头道门票半价优惠


    2、免费进入公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等公共文化设施;


    3、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托运行李、物品;


    4、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


    5、免除乡村公益事业的劳务和出资义务;


    6、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7、其他优待事项。


    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下列优待:

    1、免费进入旅游景区;


    2、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3、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和市内轨道交通,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辖区内六十五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体格检查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车站、机场和不实行对号入座的公共交通工具等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的场所,应当设置老年人优待窗口、等候专区、老年人专座等助老设施,设置明显的优待服务标识,公示优待服务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老年人的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时,应当核实是否为老年人真实意愿,依法优先办理。


    老年人持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享受优待服务。


    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目前,山西省有县级福利服务中心82所市级老年公寓6个,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9张。

    未来5年,11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全部建成日间照料机构,60%以上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高龄补贴等政策措施,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上门为日间无人或无力照护的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到2020年,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


    建600个农村“老年屋”

    今年我省将再新建6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并列为2017年省政府重大民生实事之一。

     配置标准: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般要设置四室一厅:即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康复室和餐厅。面积一般应控制在150—500 m2,统一悬挂“xxx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牌匾。


    养老机构21项内容保障高质量服务

    《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对养老机构的资质、建筑环境、设施设备、合同、管理及各类服务人员的资质、分工、专业要求均有规定。

    设置了21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包括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医疗保健、居家生活照料、膳食、教育、送餐、交通及安宁等服务,对每项服务均有具体的操作和量化指标。

    通过定期对养老机构服务的评价,收集问题和数据,及时进行问题分类、整理改进等措施,强调了对老年群体的针对性、可测评性,促进人力资源配置具体化和标准化,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的服务,保障入住老年人获得高质、安全的服务。


    太原市居家养老“助老服务卡”

    “助老服务卡”发放对象为:

    年满60周岁且长期独居的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

    年满60周岁的城市低保老人或因意外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老人;

    年满60周岁的城市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残疾老人或年满60周岁且独生子女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残疾人的老人;

    年满60周岁的失独老人;年满80周岁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城市重点优抚高龄老人;

    荣获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因公残疾或见义勇为伤残等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中失能或高龄(年满80周岁)老人。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离家不超500米

    到2020年,太原市的老年人走出家门不到500米就有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不出1000米就能到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到2020年,全市新建590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其中在城市社区建立 290个;

    在农村建立300个,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原则,使农村日间照料幸福工程覆盖全部千人以上人口行政村,为城乡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便捷有效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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